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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钱不办事 曲靖起诉第一起律师诈骗案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4268

简介: 近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律师涉嫌诈骗案依法起诉,这是近年来曲靖第一起律师诈骗案。

近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律师涉嫌诈骗案依法起诉,这是近年来曲靖第一起律师诈骗案。


   王某本是昆明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因平时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私下在外接案,用白条收取费用,收费不办事,违规违纪乱作承诺等行为,多次被当事人举报投诉,于2011年12月30日被律师事务所除名,2012年10月被昆明市司法局作扣证处理,后其未参加律师年度考核,按规定已丧失律师执业资质。


   2012年10月罗平县被害人周某因与当地医院产生医疗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想请个律师代理上诉,于是通过朋友联系到已不是律师的王某, 王某隐瞒其律师执业证无效的事实,接受周某的委托代理诉讼。在接受代理期间,王某一直以“诉讼已在进行中”,“要想打赢官司就得找关系”为由向周某索要财物四万余元。2012年12月,曲靖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律师”王某又继续虚构其代理行为,向被害人谎称“中院二审程序违法,我已申请再审程序”,“再审案子已经判下来,赔偿你们72万,要想快点拿到赔偿还得请客送礼”等理由,又先后向被害人索要财物二十多次十万余元。后被害人一直拿不到赔偿又联系不上王某,无奈下才向有关机关报案。直到王某归案后才发现,王某在接受代理并一直向被害人索要财物这一年中,没有进行任何代理诉讼行为,而只以“托朋友打听过情况”,“托朋友递交了提请再审申请书”为辩解,受理法院也不知原告聘请过代理律师,却先后收受了被害人十五万余元财物。近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律师”王某。


   检察官提醒: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向被害人隐瞒其没有律师资格的事实接受诉讼委托,以要“请客送礼”找关系为由索要数额较大的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其实“律师”为他人代理官司的骗术并不高明,被害人在聘请王某打官司的一年中也只见过“律师”王某一次,就轻易信任并先后汇款20多次,只因相信花钱请客送礼就能打赢官司。公民在生活中遇到疑难的法律问题时,请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获取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切不可被社会上不良的风气所蒙蔽,既误事又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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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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