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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陆良邻居斗殴引命案 在凶手家中陈尸两年

来源:曲靖信息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32005

简介: 觉得经济赔偿较少的刘竹英,事发后将儿子的尸体放在了王祝生家,这一放就是两年。两年来王祝生的家人只能离开家四处谋生,由于经济拮据,不但无法支付刘竹英提出的约50万元的赔偿,就连法院判决的50000元也无法支付。一起斗殴引发的“民宅停尸”闹剧就这么持续了两年。

儿子陈冲燕的棺木至今已经在村民王祝生家中停放了两年零一个月,回想起当年那起惨剧,看着没人照料的3个孙子,刘竹英悲从中来。

2012年1月13日晚20时许,陆良县漾稻村村民陈冲燕从同村王祝生家后墙通过时,被打开的窗户撞到头,遂将王祝生家窗户敲碎,不甘示弱的王祝生叫来了儿子王小波,与陈冲燕发生冲突,导致陈冲燕死亡。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祝生无期徒刑、王小波有期徒刑十五年,并附带民事责任,赔偿陈冲燕家人经济损失50000元整。

觉得经济赔偿较少的刘竹英,事发后将儿子的尸体放在了王祝生家,这一放就是两年。两年来王祝生的家人只能离开家四处谋生,由于经济拮据,不但无法支付刘竹英提出的约50万元的赔偿,就连法院判决的50000元也无法支付。一起斗殴引发的“民宅停尸”闹剧就这么持续了两年。

一桩琐事引发的命案

王祝生与陈冲燕是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的邻居,两家相隔仅10米远。据村民介绍,两家人时常都会吵嘴。

王祝生与陈冲燕是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的邻居,两家相隔仅10米远。据村民介绍,两家人时常都会吵嘴,曾经由于房屋占道的问题,陈冲燕还曾在王祝生家后墙纵火,但并没有造成火灾。

据王祝生弟弟王龄生介绍,2012年1月13日20时许,他们一家人正在房内休息,突然一阵玻璃被砸碎的声音响起,王祝生出门查看,原来是陈冲燕骑着摩托车,经过村道时,撞在了他家的窗框上,随后,便砸碎了让他碰头的玻璃窗。

王祝生气不过,而陈冲燕又满身酒气,两人发生争执,在同村村民劝说下,两人才各回各家。

大约10分钟后,连续的玻璃碎裂声响起,酒后的陈冲燕将王祝生家的窗户全都砸碎,王祝生立即通知了在城里打工的儿子王海坤、王小波,兄弟二人邀约了多名玩伴,手持马刀、钢管等工具,与手持镰刀的父亲向陈冲燕寻仇。

当晚21时许,王祝生及儿子在家后墙处的桉树林中,对陈冲燕进行殴打、砍杀。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祝生用镰刀挖伤陈冲燕大腿,致其死亡。而在随后的尸检中,也在陈冲燕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0毫克每百毫升,属于醉酒状态。

对于王龄生描述的情况,陈冲燕的母亲刘竹英却不赞同,他认为,将陈冲燕刺死的人并非王祝生,而是王祝生的儿子王海坤,并对法院的判决不满,但她的想法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凶手家中陈尸两年

由于尸体渐渐腐烂,臭味四散,事发10余天后,王祝生的妻子及父亲,王龄生的妻儿都搬离了这栋才建好7年的红砖房,开始四处生活。

事发后,警方将王祝生父子带走,刘竹英便找人将陈冲燕的尸体摆放在王祝生家门前,在事发第二天,刘竹英更是将儿子的尸体抬到了王祝生房间内,至今没有抬走。

由于尸体渐渐腐烂,臭味四散,事发10余天后,王祝生的妻子及父亲,王龄生的妻儿都搬离了这栋才建好7年的红砖房,开始四处生活。王祝生的父亲搬到了县城生活,而妻子与王龄生的家人,则搬到了家中原有的几间土坯房内居住。

尸臭影响的不但是王祝生的家人,连周围的邻居也因此四散躲避。据家住王祝生家旁的王女士说,事发后她用砖和水泥隔绝了两家相连的通道,但始终无法阻挡臭味,大约20天后,她便带着家人去其他村租房生活,直至一年前才回来。与王女士有相同经历的还有邻居陈女士,她也是搬走一年后,才回来生活。万幸的是村中尚没有人因此得病。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这个摆放尸体两年多的院子,当年为了祭奠用的牌坊,至今还摆放在院子的大门前,靠右侧的一间房子,便是当年王祝生住的房间,现在已经成了陈冲燕的灵堂,房间正中摆放着一具棺木,灵台上摆放着遗像及碗碟,地上还有烧得漆黑的火盆。王龄生介绍,逢年过节,陈冲燕的父母及亲属便来他们家烧纸、放鞭炮,“我以前住在这里,现在摆着死人,心里肯定不舒服嘛。”王龄生说。

两个家庭的“暗战”

看着自己儿子的尸体放在他人家中,刘竹英也不愿意,但她始终都不肯答应将尸体移走,“我也知道入土为安,但钱没拿到,这几个孙子怎么办,我们老两个怎么办?”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王祝生家后墙,墙上所有的玻璃自从事发时被全部砸坏后,就再也没有维修过,从窗口看去,房间内已经满是灰尘破败不堪。王龄生称,原先与哥哥及父亲,同住一院房子,生活得挺幸福,但自从尸体被抬入了哥哥的房间后,全家人都受到了影响,四散生活。

“我孩子今年高二啦,自从两年前四处生活开始,成绩一落千丈,明年就要高考了,这才希望政府能解决此事。”王龄生称,他为了维持全家人的开销,事发后就去昭通打工,家中只留下妻子和嫂子带着孩子,由于在外打工,很难顾及孩子的学习。现在孩子面临高考,他想回来陪孩子,家中却只有一间土坯房。

看着家人四散生活,王龄生心里也不是滋味,但却始终没有找陈冲燕的家属协商解决此事,而陈冲燕的家属也丝毫没有向王龄生家妥协的意思。不论邻居如何提意见,始终不搬走尸体。在事发至今的两年间,当事双方的家人始终没有沟通过,在同一个村子里僵持生活着。

据邻居王女士介绍,2014年春节时,王龄生将家中门锁更换,刘竹英无法进入房间给儿子烧纸,便托邻居带话,让王龄生开门,但还没等王龄生来开门,刘竹英便用锤子将门锁砸坏撬门进入。

看着自己儿子的尸体放在他人家中,刘竹英也不愿意,但她始终都不肯答应将尸体移走,“我也知道入土为安,但钱没拿到,这几个孙子怎么办,我们老两个怎么办?”刘竹英称,儿子陈冲燕死后,留下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给她照顾,小的今年才4岁,大的也才10岁。刘竹英希望王祝生家不仅要支付法院判赔的5万元,还要加上小孩、老人的赡养费至少50万元。

为此刘竹英曾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维持原判。“我现在也没有办法了,反正给我50000元我不要,要了以后这三个孩子就真没有活路了,我只要这几个孩子到18岁的生活费。”刘竹英称。

赔偿僵局带来的尴尬

一边是棺木放在家里,不敢回家住,但又始终拿不出钱来缴纳民事赔偿金;一边是当心孙子没人照顾,提出数十万元高额赔偿,始终没有拿到钱,双方都不肯退步。

面对王家人无法支付5万元的民事赔偿,以及陈家人的毫不妥协,村主任陈长德也没有办法。“为他两家的事,我都调解过几十次了。”陈长德称,由于事发后,双方都不愿与对方交流,始终没有往来,很多意见都向他反映,他成了协调双方的“传声筒”,一边是棺木放在家里,不敢回家住,但又始终拿不出钱来缴纳民事赔偿金;一边是当心孙子没人照顾,提出数十万元高额赔偿,始终没有拿到钱,双方都不肯退步。

令陈长德最尴尬的是,双方每当有什么想法,都会向他反映,王祝生家属总是说,祸不及亲属,为什么要将尸首放在那么多人住的院子内,应该抬走。而刘竹英则坚持认为,如果尸体抬走,就要不到赔偿款,在没拿到钱之前,不愿抬走尸体。由于双方积怨已久,始终不愿面对面沟通,此事也始终没有进展。

陈长德说,民警也曾多次上门调解此事,但遇到的情况与陈长德相同,王祝生家人无法凑够民事赔偿款,也没有财产给法院强制执行。而陈冲燕的母亲将尸体放在他人住宅,又构成了另一起违法。两起案件交错在一起,公安机关很难办理,每次动员刘竹英时,她总是一句“我的赔偿款还没拿到,他(陈冲燕)留下的几个孩子你养啊”,警察也拿她无可奈何。

陈长德称,他也曾想过强行将尸体抬走,但考虑到刘竹英家确实没有拿到赔偿款,家中不是老人就是小孩,将尸体抬走于理不通。但也不能强行变卖王祝生家的物品,王祝生家,父亲、儿子纷纷坐牢,只剩个媳妇,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据陈长德介绍,经过村委会协调,陈冲燕的三个孩子和王祝生的妻子,现都已经领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个月每人100元。但对于挪走尸体,却始终没有办法,为此镇上也开了多次会议,最终在今年1月决定,如果王祝生的家人支付了法院判决的5万元民事赔偿,村委会将会连同镇派出所强行移走尸体,但到目前为止,双方都无法达到对方的要求。

律师说法

当地政府应出面调解 死者家属可申请司法救助

“从法理上来说,王祝生犯的错误不应该累及家人。陈冲燕的父母也可以通过救助维持基本生活。”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尹德周律师认为,王祝生家属可以对陈冲燕家属进行起诉。要求死者家属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陈冲燕家属强行闯入王祝生家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地方政府、派出所、村委会都应该出面调解平息这一事件。从司法救助方面来说,陈冲燕家属可以根据《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申请司法救助。

根据《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规定,刑事案件中遭受重大人身、财产损害,在诉讼中不能及时有效获得赔偿,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由其抚养、赡养、扶养的近亲属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由民政部门实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帮助解决。

云南信息报 记者 王浩然 摄影 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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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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