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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申请公租房条件,不限户籍

来源:昆明日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8982

简介:

申请条件



   ●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在本市居住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新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



  昆明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并在本市居住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引进的人才出租。昨日,相关部门就《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试行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原则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的经济能力。同时,为满足部分家庭的生活需要,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共同申请。单身居民达到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年龄,可独立申请;对不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只要年满18周岁,在昆明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昆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应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标准。



  同时,为防止部分人群为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而将自有房屋出售以“变身”为无住房户的投机事件发生,《试行办法》规定申请之日起5年内有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出售和购买房产行为者不得申请。



  《试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来源于政府按照市场租金标准,向城中村被拆迁居民统一租赁其自主以外多余的回迁安置房、村集体或单位闲置房屋;建设资金则来源于中央、省、市、县级专项建设补助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不低于10%比例安排的,在保障廉租房建设所需资金后的余额、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房地产开发税收按照不低于10%比例安排在廉租房建设所需资金后的余额等。



  对“在本市居住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引进的人才出租”这一条款,代表们认为5年时间太长,建议将居住年限修改为2年,降低门槛,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外来人员受益。市住建局相关人员表示,这需要对全市外来人口数量有一个较精准的统计后,再酌情考虑。



  《试行办法》的出台,将使昆明市在实施住房保障的过程中更加透明、公正,受到听证代表们的普遍支持。代表们还就申请人应具备条件、政府引导措施、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等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会后透露,明年将启动相关程序,开始受理符合条件居民的租住申请。



  链接



  如何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签字的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状况承诺书;



  3、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婚姻证;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4、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或出租)情况证明;



  5、属于本办法规定予以适当优先分配或单列分配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6、申请家庭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材料;



  7、其它相关材料。(记者 缪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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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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