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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民进城变居民 买唯一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4631

简介:

让农民在城市生活得更加放心、更加安心、更为平等、更有尊严。——省委书记秦光荣

要落实政策、保障权益,切实保障农村转户进城居民的合法权益。——代省长李纪恒

2011年至2015年,优先解决具备条件的重点群体落户问题,力争每年转户120万人。

2016年至2020年,力争每年转户80万人。

到2020年,力争总共新增转户1000万人,城镇户籍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上升到36%左右,城镇化率达50%左右。

——我省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人口战略按“两步走”推进

我省提出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重大战略。昨日,在昆明召开的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力争2020年新增转户进城农民1000万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秦光荣在会上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创新政策措施,让农民带着资源、带着资本、带着资金、带着尊严进城,在城市生活得更加放心、更加安心、更为平等、更有尊严。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王学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应楠,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副省长孔垂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省政协秘书长车志敏出席会议。

“我省已经进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秦光荣指出,省委、省政府从破解三农难题,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战略高度作出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继“大理会议”提出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后的又一重大部署,将对推动云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秦光荣指出,由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滞后,制约了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影响统筹城乡健康发展,必须下决心解决农民工进城不落户的突出问题。“如果农民‘前瞻有愁、后顾有忧’,仍保持‘候鸟’式的流动状况,将导致他们缺乏在城镇的融入感和归属感,缺乏在城镇创业、就业的信心和恒心。”因此,一定要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上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提升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

“农民工进城后要留得住、能发展,关键要解决好就业问题”;“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一道坎’”;“渴望子女能接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是他们最为关心的利益诉求”,秦光荣分析了当前农民进城落户遇到的6方面现实问题后指出,要抓住这些关键环节,保障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积极稳妥解决医疗和养老保险问题,大力发挥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城镇基础服务能力,保证转户居民“享受待遇无差别和地区限制”,和谐融入城市生活。

李纪恒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秦光荣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见》,准确把握各项优惠政策,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要落实政策、保障权益,切实保障农村转户进城居民的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搞强迫命令,决不允许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一定要力戒浮躁,脚踏实地把工作落实到位,把工作真正做到百姓的心坎上。

问答

农民变居民 买房减半征契税

这项政策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兼有两个身份,享有五项保留、提供五项保障”。“兼有两个身份”,就是在一段时间内,给予进城落户农民“城乡兼有”的特殊身份待遇,盖上“城乡两床被子”,让农民既能享受农村惠民政策,又能平等共享城市的公共服务。

云南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编印了政策问答的册子。

能享城镇居民待遇

问: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制度创新和调整完善、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科学的城镇人口管理服务机制,让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能够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问:我省城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省籍农村人口,是否可在我省城镇落户?

答:需要投资兴办实业且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1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居住地城镇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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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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