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曲靖新闻 > 综合新闻 > 文章信息 RSS

云南出台全国首部农民工保障规定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12770

简介:

农民工薪水低、讨薪难等问题一直是近年来民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今天,随着我省《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正式出台,标志着在今后,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上将有更加完善的保障制度,农民工艰难的讨薪之路也有新的“指路明灯”。

据了解,这是国内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该《规定》着力于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形成了以“三金五制”为核心的保障内容,同时也是农民工制度保障方面的创新亮点。

三金五制 内容更新保障更全

“三金”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要求建设领域所有用人单位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将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0%的资金预存入账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并且由银行直接从工资准备金账户向农民工个人账户发放。这一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不按月支付工资的问题,是《规定》在制度创新方面的最大亮点。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监督,建设领域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预算的3%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存入工资保证金;非建设领域由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农民工1-2月工资总额存入工资保证金,保障在发生工资拖欠后及时使用保证金支付工资。

应急周转金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立应急周转金,在发生因用人单位确无能力支付或者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范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或严重社会治安事件。

同时,配合“三金”制度的事实,《规定》还明确了实名管理、连带责任、支付信用、部门联动、行政问责五项保障制度,同时强调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对于一些恶性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进一步加大《规定》的实施力度和法律监督力度。

部门联动 专项检查狠抓落实

“(《规定》)是好事,好事就要强抓落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荣明强调,农民工增收不仅要靠政策,靠自己创业,更要靠制度保障。《规定》强调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强抓落实,在总体比例上,我省拖欠工资的情况有所下降。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群强调,通过省际、州际和市际联动协调制度,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等分工合作,为在外务工的特殊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援助渠道。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每年初将对用工企业进行年度审查,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对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企业将加大惩处力度,对于屡清屡欠的用工企业,将从过去的事后解决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事后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

《规定》历经专家论证和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最终形成了具有云南特色的、并且也是全国首部省级政府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的规章,对于完善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活的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规定》实施后,已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将按照《规定》缴纳尚未缴纳的保证金,相关程序按照《规定》继续实施。

云南网 记者代良燕 实习记者 李晓燕
 

分享到:
编辑:momy

热点推荐
月关注排行
综合新闻
微信图片分享
年度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