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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曲靖新车落户须达“国四标准”

来源:曲靖新闻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16041

简介: 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12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相关参数进行审核,对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12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相关参数进行审核,对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曲靖市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将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四标准)。国四标准实施后,在曲靖市辖区内办理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相关参数进行审核,对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辖区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从2015年12月1日起,按照曲靖市新车注册登记的排放标准执行。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根据上述实施时间停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本报提醒广大车友需确认好再购买,以防止难落户,将要购买新车的朋友可通过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达国四标准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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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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