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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2014年“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曲靖人才人事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27180

简介: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稳定之基,创业是经济发展之动力、促进就业之源泉。为做好就业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宣威市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宣政发〔2014〕10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拟定宣威市2014年“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稳定之基,创业是经济发展之动力、促进就业之源泉。为做好就业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宣威市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宣政发〔2014〕10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拟定宣威市2014年“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激发全市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创业热情,挖掘培养创业型人才,提升整体创业素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成功创业,进一步推动创业型经济发展,并以创业促就业,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宣威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创业点亮人生,奋斗成就梦想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15日至2014年12月20日


四、参评对象范围


    年龄在18—35周岁内,在我市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扶持、创业有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毕业5年内、在我市创业有成的大学生。


五、申报条件


1、2014年10月1日以前创业,品德优秀,资信优良,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可行性创业项目,有经营实体、经营现状良好,能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2、申报参评的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行业不限。鼓励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生态农业等产业领域的项目参加评选。

3、申报参评者应在进行市场调研和项目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企划书》,《创业企划书》所设计的创业项目应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见效快,风险小,有收益的创业项目。须为正在经营的项目。

4、申报参评者以个人名义参评。

5、只能以一个创业项目参与评选。


六、申报需提供材料


1、《宣威市“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一式二份;

2、《创业企划书》和3000字以上文字材料,要求附文字版和电子版,文字版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文字体为仿宋三号。另文字版和电子版均可附图片说明。

3、若享受过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并已还款的,还需提供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

申报材料表样领取:宣威市人才中心


七、评选流程


申报——审查——评选3个环节构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到宣威市人才中心领取表格进行填写申报。申报结束后,结合《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进行初步审查,再以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经营状况、项目发展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最终评选确定宣威市2014年“大学生创业之星”。

1、申报时间:2014年11月15日—2014年11月30日

2、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0日

3、评选时间: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20日


八、评分项目


1、创业项目选择及创业企划书。(25分)

2、经营状况评价。(30分)

3、个人创业能力评价。(15分)

4、社会效益评价。(25分)

5、创业贷款使用情况。(5分)


九、评选设置


宣威市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评选。

1、评选名额:大学生创业之星5名(按评分高低依次确定)。

2、获“大学生创业之星”人员奖励

u    获“大学生创业之星”称号的,无偿给予3万元的资金扶持。

u    获“大学生创业之星”称号的,若享受“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需提供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并按期纳税、有经营实体、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申报条件的,可帮助协调金融机构每个再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60%给予贴息。

u    获“大学生创业之星”称号的,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申报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请不超过200万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并享受政府贴息。

u    获“大学生创业之星”称号的,列入宣威市大学生创业重点跟踪扶持对象,无偿提供创业指导。

u    创业之星的创业项目和创业事迹将整理汇编成册,进行广泛宣传

3、申报人员未被评选为“大学生创业之星”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评选得分高低依次享受相关扶持。(以下两项扶持不能叠加享受)

l      场租补贴。毕业1年内、在我市创业有成的大学生,评选19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l      二次贷款贴息。对享受“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需提供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并按期纳税、有经营实体、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申报条件的,评选18名,帮助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九、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是进一步深化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活动。作为具体承办此项任务的宣威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宣威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有效地做好评选各阶段的工作,确保评选取得预期效果。

2、广泛发动,规范运作。

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积极性,有效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鼓励广泛创业大学生积极参与。承办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发现培养一批有思想、有责任感的创业大学生,选拔树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典型,发掘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探索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经验,共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把评选活动办成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凝聚全市大学生创业的盛会。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和创业文化宣传活动。弘扬创业精神,在全市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优化大学生创业的社会环境,促进宣威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发展,为宣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威市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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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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