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的通知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12079
简介: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麒麟区、 宣威市、曲靖经开区由原来的1130元/月调整为12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0元/小时调整为11元/小时。其余各县由原来的955元/月调整为1070元/月;小时最低标准由原来的9元/小时调整为10元/小时。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麒麟区、 宣威市、曲靖经开区由原来的1130元/月调整为12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0元/小时调整为11元/小时。其余各县由原来的955元/月调整为1070元/月;小时最低标准由原来的9元/小时调整为10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印发
编辑:m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