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为转户居民办理“农转城”户籍登记时,在新办《居民户口簿》内页打印签注“农转城”字样,转户居民可持《居民户口簿》办理有关权益;对已办理“农转城”转户手续的居民,由迁入地派出所当场向转户人出具《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落户通知单》,转户居民凭通知单办理有关权益保证手续。
2013/8/2 12:29:53 5210 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