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的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简称丰瑞油脂公司)、云南丰瑞粮油工业产业有限公司(简称丰瑞粮油公司)及赵建国等15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单位丰瑞油脂公司罚金人民币2.5亿元;判处被告单位丰瑞粮油公司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
2013/8/26 8:35:32 5180 次查看